根据我院开展的“七查七治”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执行局全体成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对照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深入查找问题,归纳总结了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1、执行工作存在拖沓现象;2、执行过程中对待当事人的工作态度上有急躁的问题;3、对于标的小的案子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对于执行工作中的拖沓现象问题,有如下原因:1、执行积案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多案件由于一些客观的原因,没有执行完毕,转交给新的执行人员进行执行时等于加重了工作任务量,造成了时间上分配的紧张,无意中成为拖沓原因。2、执行程序过多。从查找财产线索到签章审批,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注重程序的同时会造成实体问题上的时间过长。
针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决办法:对于积案问题,执行局将进一步进行有步骤的清理积案工作,争取尽快的完成剩余积案的清理,不影响新收案件的执行。针对程序复杂,要对当事人进行好相关法律程序的解答工作,做到准确、全面回答案件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文书所涉及法律问题的疑问,同时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二、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对待当事人的工作态度上有急躁的问题,原因为:主观方面,有的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情绪波动比较大,容易情绪失控,造成了执行员在与当事人沟通过程中容易出现急躁情绪。客观方面,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比较复杂,执行案件逐年增多,我院的执行案件在齐市北三区法院中是最多的,办案人的工作量比较大,有时会有急躁的情绪出现。
针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决办法:在具体执行工作中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劝导,安抚群众并讲明法律法规,同时加强学习领会群众路线的精神,改进工作方法,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竭诚为群众服务。
三、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子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执行员接收新案时,大多数情况会先从标的额比较大的案件开始着手办理,这是由于标的较大案件的两方当事人矛盾较大,本着抓主要矛盾,轻次要矛盾和缓解较大矛盾的原则,会先从矛盾较大的案件入手办理。
针对这一问题有如下解决办法:进一步学习领会群众路线精神,把执法为民作为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都不是小事。今后在执行工作中,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主要和次要矛盾一起抓,充分重视标的额小和社会矛盾小的案件,合理安排执行工作,解决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做到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