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甘蔗地里交易毒品 以贩养吸领刑罚
作者:招子文 发布时间:2014-07-11 15:59:06
一名“瘾君子”以贩养吸,为安全起见多次在自家房子后面的甘蔗地里进行毒品交易,但被群众举报,最终难逃法网的严惩。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邹金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33岁的邹金成系防城区大菉镇农村无业人员,为了赚取资金购买毒品吸食,于2013年9月至12月间,先后在其住所及其住所后面的甘蔗地贩卖毒品7次。其中2013年9月、10月和12月,邹金成在其住所后面的甘蔗地共3次贩卖3小包海洛因给邹某,得款150元;同年11月,邹金成在其住宅内1次贩卖2小包海洛因给何某,得款100元;同年12月23日8时30分许和11时许,邹金成在其住宅后的甘蔗地2次共贩卖4小包海洛因给邹某,得款200元;当天下午3时许,邹金成在其住所后的甘蔗地贩卖1小包海洛因给韦某,得款50元。约1小时后,公安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在其卧室里搜获可疑毒品13小包,共净重0.6克。经检验,从搜获的可疑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金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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