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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执行“阳光工程” 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

发布时间:2014-07-12 20:10:23


    今年来,我院执行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行执行“阳光工程”,规定执行案件实行全程公开,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我院执行局的具体做法是:

    一、畅通网络信息化公开渠道

    我院执行局在执行立案之后,每月初统计各个执行员下一个月即将办理的执行案件,将案件号汇总编辑后交给办公室网络管理员,然后统一在二楼大厅的电子屏幕进行公开,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的排期,及时的知晓案件的执行时间,还可以让广大群众和干警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更重要的是通过每月上报排期表,能让执行员认真制定执行计划,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执行工作按时完成。这一措施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作,实质在于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和法官怠于执行。

    此外,我院执行局充分做到执行信息公开。使用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将每件执行案件的详细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对案件录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所有执行案件能够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到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此外,我院还经常借助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社会环境。

    二、向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公开执行流程

    一是公开执行进度,我院执行局从立案、送达、排期执行、采取强制措施到执行终结,随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应情况,不搞“暗箱操作”,执行人员提前通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的程序,申请执行人可以和执行员一起去银行和房产处等地查询被执行人的信息,以充分保障其知情权,使执行权运行过程有透明度。当然,在申请人参与执行中,要坚决禁止把支出的伙食费、油料费等让申请人承担,参与执行的目的是让申请人清楚被执行人的给付能力和法官执行中采取的措施,以便达到公开透明。

    二是公开处理执行标的物,我院执行局对扣押、查封的物品及时进行公开拍卖、变卖,在以货抵款时让当事人充分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物价部门评估价格,杜绝随意性处置,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开展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我院坚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由审监庭、审管办定期对执行案件进行抽查、评查。评查工作从执行案件立案、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及案卷装订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评查,评查的重点主要是强制措施是否适当,财产处分是否规范,财物过付是否迅速、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及时等等。在评查中,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并要求承办人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案件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案件质量,逐步实现执行卷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我院执行局通过以上措施,积极公开执行工作,提升了法院工作透明度和可信度,保证当事人对执行全过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当事人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可以使执行工作中的瑕疵和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整改,从而有效遏制执行人员滥用权力,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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