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隐藏在柬埔寨金边市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扮演司法人员,半年时间诈骗大陆民众300余人,累计数额达3000余万元。2014年12月3日,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董滨滨等4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十年不等。
1. 一通电话,骗走634万元
家住安徽省和县历阳镇、37岁的洪敏(化名)是位家庭主妇,丈夫在上海做砂石生意,她在家照料3个孩子。
2013年4月13日下午2点多钟,洪敏正准备带儿子出去洗澡,家里的电话响了。
洪敏接起电话,听到一个男人很严肃地对她说:“你有一张法院传票,下午4点前必须去取。”那男子问洪敏叫什么名字、怎么写后,对她说,“你摁9,我帮你查查具体案情。”
洪敏听到对方拨了一通电话后,有个自称是武汉市公安局的张队长直接和她通话。
“洪敏,你到底有没有去过武汉?”张队长厉声问道。
“我没去过。”一听是公安局的队长,洪敏心慌了。
“那你的身份证被人冒用在武汉办了银行卡,涉及几百万元诈骗款,案子很严重,我现在就向领导报告,你别挂电话……报告科长,这个案件很紧急,请你一定帮帮忙。”
洪敏听到张队长在喊,还听到一记跺脚声,好像在立正敬礼。
有个女的对洪敏说,“我是负责这个专案的刘科长,现在由我来接手你这个案子,你家里有哪些人在?我们的通话要全程录音,假如有第三人在场,就会泄密,造成严重后果。”
洪敏说有个八岁的儿子在房里看电视。
刘科长让她叫儿子暂时出去一下,问了她家庭情况,得知她有三个孩子,丈夫在外做生意后,对她说,“我是党中央委派下来的专案科长,你有个幸福的家庭,只要你好好配合我调查,提供有利的证据,我一定还你清白,现在你把身份证号码报给我。”
洪敏在房间里找出身份证,将号码报了过去。
“有个叫陈东松的人,在武汉用你的身份证办了银行卡,涉及洗黑钱300多万元,你可能要帮人背黑锅,轻的话要坐牢七到十五年,重的话就不得了。”
“我从没去过武汉。”洪敏急忙申辩。
“你不要着急,我就是来帮你证明清白的,现在需要确认一下你家里银行卡有多少钱,是用谁的身份证在哪个银行办的?”刘科长说。
“你问这个干什么?”洪敏心里起了疑。
“现在你家的邻居可能都是坏人,你千万不要告诉你的丈夫、小孩,说自己牵涉进这个案件,不然会把他们害惨了。要相信公安部门,现在你冷静下来,把银行卡号报给我。”
洪敏将两张农业银行的卡找出来,将卡号报了过去。
刘科长噼里啪啦打了几下键盘,呵斥她,“你怎么这么愚蠢,就是你这两张卡被陈东松冒用了,你要是背黑锅坐牢了,你三个小孩将来怎么办?你怎么对得起你丈夫?你家里到底还有几张卡?我现在要把你卡里的钱进行资金公证,只要不是赃款,钱会转回到你的卡里,就能还你清白,你就不会被逮捕。”
洪敏犹豫了一下后,将丈夫放在家里的两张银行卡卡号和身份证号码都报给了刘科长,并说其中一张卡最近存进去100万元。
“现在已经4点多钟,银行快下班了,你抓紧时间去银行,我给你的手机发一个我们公安内部的‘安全账户’,我今晚尽力而为,将你家的钱优先进行公证,公证好就转回来。”刘科长的话让洪敏感到贴心。
洪敏没啥文化,照着手机短信将账号、人名依样画葫芦抄到一张纸上。
“现在你将座机挂了,我打通你的手机,我们始终保持通话状态,我要全程录音,防止犯罪分子阻止你证明自己清白。”刘科长耐心地指导着洪敏,“你出门不要慌张,碰到熟人就说有事,假如银行的人问你怎么打这么多钱,你就说打给丈夫朋友的。”
洪敏骑着电瓶车来到离家不远的农业银行门口,取出手机对刘科长说,“我不会填单子。”
“你让别人帮填一下,搞好后找个背一点的地方和我说话,小心银行里有犯罪分子的同伙。”
接待她的银行女柜员以前常帮她丈夫办业务,正好面熟。洪敏就让她帮忙填好了转账单,输入密码,办好了汇款。
洪敏拿着回单,出了门后,拿出手机轻声告诉刘科长说搞好了。
“嗯,确实到账了。”刘科长让她到自动取款机上查一查另一张卡里有多少钱。
在另一家农行银行工作人员帮忙下,洪敏又打出400万元到“安全账户”。
“陈东松冒用你名字诈骗的资金实在太大了,我们专案组讨论后认为,你想要洗清罪名,必须把所有钱都进行公证。”刘科长对她说。
在刘科长的遥控指导下,洪敏在自动取款机上转出5笔款。
这时,天已大黑,洪敏在路边买了两碗炒面,带回去给孩子当晚饭。
到家后,刘科长指令她将手机关机充电,明早再开机听候命令。
次日凌晨两点多钟,在上海做生意的丈夫回到家里。洪敏强忍着没说白天转钱的事,准备等钱公证好后再说。
第二天早上7点多钟,洪敏一打开手机就收到两条钱到账的短信。刘科长的电话随即打来,对她说,“有钱到账了吧?那是昨晚公证好的钱。你上午赶紧去农行把钱汇出,公证好后,案子就结了,你就清白了。现在你不要惊动家人,手机别挂,到银行再联系。”
洪敏想起电动车钥匙在房间里,怕吵醒还在睡觉的丈夫,打了一辆车来到和县最大的农行。
洪敏往刘科长重新发来的“安全账户”上转了130万元。办好后,洪敏站在银行门口长长地舒了口气,对刘科长说钱已经全部打过去了。
“嗯,已经到账了。我会在中午11点到12点负责把你的钱公证好打回到你的账上。”刘科长说。
“我丈夫在家,我现在不能回家吧?平常他回来,我都是在家的。”洪敏怯怯地问。
“你不要急着回家,最迟中午12点前把钱公证好。”
两人将手机挂了。洪敏去菜场买菜,磨蹭到11点多才回家。12点钟,刘科长打来电话,安慰她说,“很快公证好了,你不要着急,我们急事急办,最迟下午1点到1点半肯定办好。”
洪敏心猿意马地给家里人做了顿午餐。等到下午2点钟,刘科长还没有来电话,洪敏回拨手机上的号码,可是打了一遍又一遍,都没人接。
洪敏只好吞吞吐吐地将事情告诉了丈夫,她丈夫气得脸色铁青,破口大骂她肯定被人骗了。
两人来到和县公安局报警,洪敏共计被骗走634.7万元!
和县警方带着洪敏前去银行调查,发现634.7万元转入“安全账户”后,很快通过网上银行,被转移到北上广等地的银行卡上,已在台湾被全部取出。
2. 赌场输钱,加入诈骗团伙
这是安徽省近年来最大的一起电信诈骗案。由于金额巨大,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警方成立专案组,历经3个多月的侦查,发现诈骗电话来自柬埔寨。
2013年8月8日,公安部派员率安徽警方工作组赴柬开展工作。 9月3日,在柬埔寨警方的配合下,在金边市一栋地段偏僻的别墅内,将40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
2014年9月23日,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名列40名被告人之首的董滨滨,1988年5月出生,福建省福州市人。大专毕业后,她做过导购员、乘务员,2011年2月,和男朋友李子楚一道,到闻名世界的吴哥窟所在地——柬埔寨暹粒市开小吃店、卖烧烤。2012年3月,他们迁至金边市,继续卖小吃、烧烤。经过一年多的辛苦,两人有了一点积蓄。比董滨滨小一岁的李子楚喜欢赌博,到2013年3月,他在金边的金界娱乐城里输掉了四五千美金。
在赌场里,他遇见了40多岁的 “鸿哥”。 这位台湾人愿意借钱给他“扳本”,结果李子楚赌输了四五万元人民币。
“鸿哥”说:“我开了家公司,你们到我公司去做销售,一个月保底工资6000元,借的钱今后在工资里慢慢扣。”他们就答应到“鸿哥”的公司工作。
在赌场赌博、输钱,向台湾老板借钱又输钱,为还钱无奈进入诈骗团伙……这几乎是40名被告人向警方供述的大同小异的入伙原因。
2013年3月上旬,“鸿哥”派“胖哥”,开车将董滨滨和李子楚接进金边市郊一栋别墅里。
进入别墅后,两人的护照、身份证、手机卡全部上交统一保管。一个台湾人发给他们一页公司规章制度,有20多条:不许使用手机,不许随便外出,与家人打电话不许谈及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事情,男女不得同住,等等。违者处以罚款,少则几百美金,多则几千美金。公司由台湾人负责日常管理,谁违反纪律,轻则罚款,严重的还叫到小房间里拷打。
一个台湾“大姐”发给他们两页剧本,要求他们先抄写再背熟。
“大家分工不同,目标相同,住在别墅里的人都是一起挣钱一起发财的,通过打电话,叫人家把钱汇来,看谁的业绩好,谁拿的提成就高,谁就先发财。”台湾“大姐”对他们说。
董滨滨手拿剧本,看到别墅里电话此起彼伏,就嘟囔了一句:“我不想干这种骗人的事。”
年方三十的“大姐”脸一横,呵斥她,“你不干的话,就交两万块钱罚款,你干的话,每成功一笔就能拿到很高的提成。”
董滨滨和李子楚想到欠 “鸿哥”的钱,只好埋头背起剧本。
经过培训、演练、考试,他们进入电信诈骗的流水线。李子楚记性差,进入角色慢,被分配到“一线”,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骗取受害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资料。过了一段时间,被调到“二线”,冒充公安局队长。董滨滨口齿伶俐,很快掌握了剧本中的骗人技巧,被直接分到“三线”,担任检察官、专案组领导的角色。
“我们把诈骗对象称为‘号子’,只要‘号子’的电话到了‘三线’,成功率就是百分之五十以上。”董滨滨说,“我们最大的技巧就是恐吓,用大陆公检法的专业语言,用强势的语气,使‘号子’的精神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当‘号子’辩解并寻求解决办法时,我们就在精神上控制住‘号子’,取得‘号子’信任,让他们将钱汇到我们的安全账户里。”
按照规定,每诈骗成功一起,“一线”的提成6%,“二线”的提成8% ,“三线”的提成7%。董滨滨业务能力强,是团伙里诈骗成功次数较多的人。到了2013年7月,她已领取了20多万元的提成。两人受到“鸿哥”等团伙头目的欣赏,特批准董滨滨和李子楚到泰国旅游度假十多天,纵情享乐。
“由于受骗的大多数是胆小怕事的女人和老人,一开始我还觉得这样骗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后来发现通过打打电话赚到的钱,比我们辛辛苦苦开小吃店、卖烧烤要容易一百倍,也多一百倍,我们就自觉自愿地做下去。”董滨滨说,“没想到会被抓住。”
3.电信诈骗,加强防范刻不容缓
和县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3年3月起,董滨滨、李子楚等40名被告人先后加入这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到2013年9月3日案发,该团伙共诈骗大陆民众300余人,累计数额达3000余万元。
在庭审中,部分辩护人提出,各被告人在对国外情况不熟、语言不通的情况下,被诱骗、胁迫进入诈骗公司从事诈骗活动,应系胁从犯。
法院认为,各被告人在进入诈骗公司前,分别被“明哥”、“鸿哥”等人以高工资、高收入作为条件诱骗至诈骗公司,各被告人进入公司后发现该公司属诈骗公司,大多表示不愿参与诈骗活动,“明哥”、“鸿哥”等人以收入回报高等进行利益诱导和订一些限制性、保护性规定,但这些规定与各被告人实施犯罪无必然的因果关系;诈骗公司让各被告人接受台湾籍“大姐”的技能培训,各被告人的护照等证件虽由诈骗公司统一保管,但各被告人的意志并没有因此受到控制,而电信诈骗是一个高智商类犯罪,需要参与者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极尽花言巧语,这些都需要各被告人的主观能动性,如果不是积极主动实施犯罪,那么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就会难以成功;诈骗公司采取对各人进行绩效考核,以诈骗款获取后的数额按比例提成等管理模式,也促使各被告人积极主动实施诈骗活动。
40名被告人虽在他人的指挥下实施诈骗,但他们在接受培训后,主动冒充司法人员实施诈骗活动,骗取众多无辜群众的钱财,其社会危害性大,也反映出各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较大,不能认定为胁从犯,法院认定40名被告人均系从犯,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和县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董滨滨等4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至十年不等,其中对6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适用了缓刑。
事后,作为被害人之一的许先生在写给办案人员的信中说:“我是镇江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现年79岁,中共党员,于2013年8月4日被骗4.5万元,他们以中央国家二级保密案件调查组名义进驻上海黄浦区公安局调查镇江市领导和金融系统勾结贪污案件,讲我的银行卡在上海银行被人用来洗钱达380万元,如果想要证明我没有从中获利38万元,就需把我的现金汇到北京做资金公证。因本人早年入党,多次接受党的理论和保密教育,特别相信党中央,故决定配合审查……”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民众对司法机关、党组织的信任,才频频得手,给被害人造成无法弥合的伤痛。可见,在法制宣传中加强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已是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