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幽》 文化者,德之本,学之本,国之本;法者,国之衡器,治国之本。文化兴则国运昌,法治平则国民安。是故人和、家和、国和,而天下万物莫不和谐。法院文化之源亦本乎此,以华夏文化之精髓融于法院工作之中,可砺其心志,冶其操守,弘其正义,善莫大焉。 作者简介: 张维克,1954年生,号大侠、字云来、若云,又号白字先生、堂号善忘斋。 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博物馆资深摄影师,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艺术摄影学会会员。中央国家机关书法家协会理事。擅长人物肖像、纪实民俗摄影及书法、篆刻等。曾获1992年全国法院系统首届书画摄影展篆刻一等奖,曾经2011年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评委、并获书法特别奖。 自幼喜欢舞石弄墨,师承京城名家徐之谦先生,书法、篆刻均有心得。受现代美学思想的启发,探索现代书法。在注重装饰效果的前提下,打破常人对传统书法的欣赏习惯与表现力,在传统书法的基础上,运用汉字点、划、线的特点,以甲骨、钟鼎、行楷篆隶之字形为依据,通过字态的方圆变化,笔划的粗细夸张,线条的错综穿插,水墨的浓淡干湿,使之重构,最终形成了颇具禅家意韵的“魅态书法”。著有《张大侠魅态书法集》、《中国书法家年鉴-2006张大侠专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