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以及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座谈会。与会人员对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好评,并就人民法院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发言摘要予以刊发。
对人民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优化职权配置。审执分离,应立法先做。试点中,重点把握好审执分离的“度”,制度设计时要将民事领域和刑事领域的审执分离区分开来。对于改革中涉及到的人财物调整和配制等问题,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的沟通。要特别关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跨行政区划设立法院等改革试点工作。
第二,实现严格司法。建立健全指导性案例的收集、审查发布、修订废除等相关工作制度。在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重点解决法院内部请示制度导致审级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和超期羁押、案件审理期限不当延长等不利于保障人权也不符合司法效率原则的问题,健全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及其相关配套措施。
第三,推进司法公开。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对各种司法信息,应当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内容应当完整,信息的公开不能滞后,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当事人和普通民众更加方便地获取信息。
第四,加强队伍建设。在改革中对于员额制的比例应认真研究,要与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职业尊荣等统一加以设计与安排。探索建立有别于一般公务员的法官薪酬制度,保障改革后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资待遇。规范和约束法官的调离、辞退包括“轮岗”和“交流”等行为,落实法官依法执业,保障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