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午饭后,我想出去到银行缴纳一下电费,当我刚走出法院门口时,突然看到一位衣着破旧的老大爷在审判庭西侧蹲着吃烧饼,我好奇地上前问了一句:“大爷,怎么在这儿吃饭?”
“上午在法院刚开完庭,我家在乡下,回家吃中午饭来不及了,先在这里吃点儿。”
大爷的这句话顿时让我心情沉重。我想到,这些年来,各级法院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用一个个案结事了的行动,赢得了群众的由衷称赞。但是在“司法为民”的同时,也要下大力抓好“司法便民”工作。当前,在一些乡村特别是一些偏远乡村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司法不便的问题。对此,作为人民的法院、人民的法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契机,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切实用端正的态度、创新的思路、扎实的作风和有效的措施,把司法便民工作再推向一个新台阶。
一要加大巡回法庭办案力度。要按照“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设定基层人民法庭,对行动不便、交通不便的乡村当事人,大力开展“法庭到地头、法官进农家”巡回办案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诉讼路程远的问题。在农忙季节要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时间到案发地开庭、调查,尽量减少乡村当事人到法庭往返奔波现象,用行动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
二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距法庭的路程。在一些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家住的距法庭比较远,还有的不在一座城市。我经常听说有一些农村当事人一大早就从家里出来到法院开庭,先是骑自行车,后又转换汽车,结果在上午上班开庭时还是没赶到法院。对此,在确定开庭时间上,首先要估计一下路程远的当事人,能不能在法庭上班前赶到法庭?如果不能,就要把开庭时间往后推迟一下。在结束开庭时间上,也要考虑到当事特别是距法庭路程远的当人能否在开完庭后顺利返回家中、及时吃上饭,如果不能,就要提前结束开庭时间,要在细节处替当事人着想。
三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贴近农业、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要求,常年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面对面、手拉手地向群众讲解宣传法律知识。我们环翠区法院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中,把一些典型的案例制做成一些图片看板,使群众在看图片听讲中提高学法守法意识。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村支部、村委会以及有关涉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他们改进工作、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和谐、不稳定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