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和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意见。坚决打击网上造谣、传谣行为,依法审理网络推手‘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空间,决不允许网络成为法外之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3月12日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时提到的。
回顾人民法院一年来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司法保障的工作,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点赞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努力,并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抒胸臆,献计策。
现实:民有所呼
2014年12月25日,一网友在国内知名漏洞报告平台乌云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大量12306用户数据在互联网疯传包括用户账号、明文密码、身份证邮箱等(泄露途径目前未知)》的帖子,称当前有黑客获取了12306的所有用户信息,并在一些黑客群体中进行流传、买卖。
“震惊”是人们的第一反应!这让准备通过火车购票官网12306买票回家过年的人们顿感纠结, 满怀的期盼变成了忧心忡忡。
这是新近发生的涉网络设施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的典型案例。
维护网络安全,打造清朗的互联网空间,是伴随互联网发展,全社会关心关注的焦点。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总工程师阎保平说:“现阶段,互联网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网络空间里也会出现,涉及个人的财产、隐私、伦理道德等方面,而且网络空间里侵害人身权益所带来的影响更加明显,影响面大,传播速度快。因此,法律要适应社会的发展,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问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已经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事关国家安全、国家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需要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人民法院要不断总结在新形势下应对网络安全、处理涉及网络犯罪的司法经验,通过司法解释或提出立法建议来完善我国网络安全法制,实现‘司法反哺立法’,为我国建设网络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行动:重拳出击
2014年4月17日,网络打谣第一案尘埃落定,“秦火火”成为网络谣言获刑第一人。这是2013年9月“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审结的首个案件。人们终于明白,曾经被无数人转发热议的消息竟可能是子虚乌有,它可能就是像“秦火火”这样的网络推手为了利益而炮制出来的谣言。
2014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出台《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剑指网络水军,明确转发也需担责,由此来加强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连同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同形成了有关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罗春梅说:“目前,网络犯罪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每一个公民都有可能受到伤害,人民法院重拳出击,颁布司法解释性文件,参与专项活动,严惩网络犯罪,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安全感,为建设平安中国、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施杰说:“通过网络购物、交流、办公成为伴随互联网发展的生活新常态,各种信息的有效保护、网络平台各种规则的建立,就成为新时代面临的新需求。法院顺应时代潮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通过颁布司法解释、对相关犯罪案件及时惩处等,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文联副主席、成都艺术职业学院院长余开源说:“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这种先进的传播形式实施犯罪活动,侵犯公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严重腐蚀人们的思想道德,损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事情,法院对‘秦火火’、‘边民’等诽谤、寻衅滋事、非法经营案,以及一些网络 ‘大V’的审判,很好地引导了网络舆论。”
关注:立法、秩序与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段祺华说:“立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实社会中网络侵权案件不断翻新,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通过立法来应对,司法解释填补了当前立法不足的空白,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立法法正在修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要依照法律条文来作出司法解释,而法律又是滞后的,这就让出台司法解释面临新的问题,出现更高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说:“近年来,互联网行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崛起,推动了我国的信息化进程,深刻影响了社会生产方式,便利了我们的日常生活,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这是很现实的,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要看到人类认识能力的不足,把握好分寸,处理好维护秩序与促进发展的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仰协谈到了自身遭遇的从伪基站发出的中奖类欺诈,高度赞赏人民法院打击网络犯罪取得的成效,期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惩治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