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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维持关系写60万欠条 女子持欠条索债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2-04-13 10:35:07


     婚外情破裂,女方拿着男方写的60万元欠条讨债,男方也拿出录音证据,证明欠条是他为维持婚外情被迫写的。近日,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债务纠纷案。

  原告王女士与被告李某是高中同学,两人谈过恋爱。2006年5月中旬,在同学聚会时,已婚的李某主动和单身的王女士聊天,称没忘记她。王女士被感动,后两人秘密同居。同居期间,王女士要求李某离婚,但李某总以孩子尚小为由拖延。王女士说如果不能结婚,就拿钱。为维持关系,李某出具了两张欠条。2010年10月,在王女士的要求下,李某又写了一张60万元的欠条,以此换回前两张欠条。拿到新欠条后,王女士觉得和李某结婚无望,便要他还钱。争吵中,李某把吵架过程和欠条的由来录了下来。

  王女士诉至法院后,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虽持欠条,但无法证明发生了真实的借贷关系,而被告向法庭递交的录音资料证实被告是为维持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而被迫写下的欠条。另外,原告也无法明确借贷经过,关于资金的来源也无法说明,据其现有工资及资金情况,其没有60万元存款的经济能力。据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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