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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4-14 11:15:03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席、成都市政协副主席 侯一平

    编者按: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将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纳入中共中央的文件中,确定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路线图。为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研究部署改革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新时期的升华,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9日至10日在四川省眉山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推进会。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并发表了宝贵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整理了与会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刊登如下:

                          

                                 抓住改革机遇 扩大改革成果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四川省委副主席、成都市政协副主席 侯一平

    感谢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我能够有幸出席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正如周强院长所说,这次会议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近年来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形势任务,对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重要会议。会议形式多样、新颖,内容丰富,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牌匾颁发,有示范法院推进改革的专题汇报片播放,还有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地方立法机关、有关调解组织代表改革经验及阶段性成果介绍。

    我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抓住纠纷解决主要矛盾,大力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这次会议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交流了经验,有助于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发挥好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和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加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

    在不断积累经验,实践中不断创新,以及不断取得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建议通过立法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从法律上约定责任与权利,从而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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