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该意见并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周强院长发表重要讲话。近日,各地高院纷纷召开会议,就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作出部署。
山西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指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法院既要转变观念、机制、方式,又要严格按照改革思路、改革部署稳妥地推进。全省各级法院要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建设诉调对接平台和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安徽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强调,全省三级法院要分别向省委、市委、县委、各级政法委、各级人大报告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主要工作情况、工作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各中、基层法院立案信访部门要将每天所遇到的新类型案件和立案具体情况报送省高院,并根据日报情况进行研究;要建立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便民服务措施,围绕新类型案件如何立案、如何登记、如何审理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修改并建立新类型案件立案、审理的舆情宣传应对工作机制。
福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指出,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化认识,强化理念,把立案登记制与建设发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相结合,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级法院领导班子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针对推进立案登记制工作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努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破解司法难题、回应群众关切;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展示司法风貌,让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努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