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印发该意见,改革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该意见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的申请,一律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规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规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
立案登记制度的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新举措,也是人民法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随着案件受理制度的推进,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等方面面临着新的挑战。法院的案件数量将激增,大量新型案件将涌入法院,势必造成执行案件的增加,随之而来的将是执行信访任务的加重。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在新形势面前,不畏惧,不退缩,积极探索,认真预案,拓展知识面。并在部门内部开展“三心”教育活动。“用真心化解信访新矛盾,用细心解决执行新问题,用诚心迎接改革新形势”。
立案登记制的推行,可能会带来执行信访案件“井喷”式的增长。对此情况,执行指挥中心决定对于信访案件将按照案由,年限,标的额等进行分类,并分别建立电子档案,设立专门的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应对执行信访工作。对于所有到我院进行执行信访登记的当事人将由执行指挥中心的负责人亲自接待,了解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将加强与政法委、信访局及相关组织的沟通联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请示汇报,在化解信访要案、难案的时候,争取获得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执行最佳的解决方案。
目前,执行指挥中心已经初步建立起定期排查和执行信访预警机制。对存在信访隐患的案件,特别是那些利益冲突尖锐,有可能矛盾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在新制度的推行的同时,可能会出现“缠诉”、“滥诉”及虚假诉讼等相关情况。针对此种情况,执行指挥中心对新的执行案件进行信息录入的同时,检索在同一地区相同当事人、起诉案由及相应的裁判文书,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取得立案的当事人将建立“执行案件黑名单”。
在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执行指挥中心紧跟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步伐,在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细节的同时,还在积极的提升本部门内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每周五下午,作为全部门的集体学习时间,由执行指挥中心主任组织全体人员共同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中央最新出台的文件精神,针对职工与企业之间的保险纠纷,我们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条例》;针对网络电商的经济纠纷,我们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针对电信业资费纠纷和电信网间互联管理纠纷,我们详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执行指挥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将时刻保证与党的步伐一致,与司法改革并肩同行。
龙沙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