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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强化警用车辆管理

  发布时间:2012-04-16 14:31:25



召开全体驾驶人员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组织驾驶人员学习《车辆管理办法》

    为确保法院警务用车更好地为审判工作提供保障性服务,龙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警务用车管理,采取三项措施,切实规范和加强法院警务用车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龙沙区人民法院警用车辆管理办法》。根据法律规定和当前车辆配置情况以及审判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警用车辆管理办法》,对非工作时、日用车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使其内容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二是组织学习车辆安全养护知识。针对存在的疏于养护和养护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懂得养护常识等问题,组织学习车辆安全养护知识,明确养护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类人员的管理责任。重申了院党组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的管理责任、所属庭室的管理责任以及驾驶人员的管理责任,明确了责任追究办法。

    院党组提出,要从维护法院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的高度,充分认识遵章驾驶和安全驾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杜绝开特权车、“霸王”车现象;要进一步落实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管理,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车辆日常养护,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赵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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