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孝,不能等待

——我们能从“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情结中解脱吗?

  发布时间:2015-04-28 14:32:36


    孝道文化,就是关于关爱父母长辈、尊老敬老的一种文化传统。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般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赡养老人,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等。《说文解字》解释篆体孝字云:“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孝字写的就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中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著作《尔雅》下的定义是:“善事父母为孝”。孝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是家庭中晚辈在处理与长辈的关系时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子女孝顺父母乃天经地义之事,然令天下孝子悲哀和无奈的是,他们往往难以从“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情节中解脱,乃至成为终身之隐痛。

    春秋时孔子偕徒外游,忽闻道旁有哭声,停而趋前询其故,哭者曰:“我少时好学,曾游学各国,归时双亲已故。为人子者,昔日应侍奉父母时而我不在,犹如‘树欲静而风不止;今我欲供养父母而亲不在。逝者已矣,其情难忘,故感悲而哭。”(《汉·韩婴·韩诗外传》)。

    这里的“哭者”之悲哀乃是天下孝子的悲哀与无奈。古往今来,无数莘莘学子三更灯火五更鸡,历经十年寒窗之苦,甚至漂泊海外,待苦尽甘来,衣锦还乡之时,父母已经老迈或已逝去;古往今来,无数贫民百姓,待自己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可供养父母安度晚年之际,父母已经老迈或已逝去……“母亲的走是我始料不及的。母亲有气管炎老病,每年冬天都犯,但母亲吃些药,待天气暖和时候就渐渐地好起来了。但那年母亲病得重,不同往年,不得不住院治疗,但我仍满怀希望母亲能一如既往渐渐好起来,但母亲没能等到春天,没能过上新年,在妹妹悲凉的啼哭中,我真真切切地意识到:母亲真的走了,永远地走了”。“母亲走了,我不用牵挂她了,不用牵挂她在雨里,不用牵挂她在风中,不再牵挂她生病,也不再牵挂她节日的孤独了。我没有妈妈了,没有人像母亲那样管我了,可我的妈在哪啊,我的家在哪!当我出差在外,身处日暮黄昏的旷野,看到炊烟缕缕升起时,我听到母亲悠长的呼唤;当我外出归来,回到城市,万家灯火扑面而来时,我听到了母亲悠长的呼唤”。“在母亲去世以后,我回想与母亲在一起时的朝朝暮暮,拾起与母亲一块生活的点点滴滴,梳理着母亲的经历、生活和情感,感受着母亲的仁慈、坚韧、艰辛、委屈和无助……母亲把一生、把一切给了她的孩子、给了她的家,而我究竟为母亲做了什么呢,每念及其,我的心就隐隐作痛。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当我有能力使母亲过得好些的时候,母亲却走了,当我真正懂得孝心母亲的时候,母亲却走了……我对得起母亲吗,天知、地知、母知、我知,然而,慈母已逝,茫茫天地间,谁能告诉我!”“我常常夜半醒来,在黑暗与孤独中想念我亲爱的母亲,内疚、自责、困惑、茫然、无奈一起涌上心头,煎熬着我的心灵;无尽的追忆、无尽的思念、无尽的自责如层层叠起的浪花,一次又一次地、汹涌地撞击着我心灵的闸门”。

    “往而不可追者,年也!去而不可见者,亲也!”母亲的离去,让我幡然醒悟:人生易老,光阴易逝,茫茫天地里,人生一瞬间,逝去的亲人、逝去的时光一如逝去的流水,永远不会归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昼夜不息”。

    我千百次思索人生如何破解“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情结。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孔子是说:我十五岁开始立志学习,三十岁能自立于世,四十岁遇事就不迷惑,五十岁懂得了什么是天命,六十岁能听得进不同的意见,到七十岁能达到随心所欲,想怎么做便怎么做而不会超出规矩。孔子这里讲的是作为一个社会人的成长过程,也就是说,人是有一定的成长周期的,这是自然规律,不得不遵循。而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里,一直是把对父母之孝与对国家之忠连为一体,即作为一个人,不但要立家立业,还要努力为国立功,报效国家,方能实现家国之众任。如此,人生更需珍惜时光,发愤图强,一步一个脚印,紧赶慢赶,毫不懈怠走自己人生之路,实现各个过程的既定目标,因为日月如白驹过隙,这是“时不待我”。换而言之,父母亦不能待我,“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岁月无情,父母一年老似一年,亦不能待我长成后尽孝,这是“亲不待我”。

    “时不待我”和“亲不待我”同时存在于人的命运之旅,使我们生命的步伐十分匆忙,有时顾此失彼,往往陷入“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情境之中,令人扼腕痛惜,愧悔终身。

    如何解开“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情结,学习孔子等先贤关于孝道的论述,觉得以下三点尤为重要,或可避免“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悲剧情结。

    其一,孝,从儿时教起、做起。儿童尚处懵懂之阶段。唯有教化方能唤起孩子对父母之爱。为此,古人将孝道外化为孩子易懂、易记、易做的日常行为道德规范,典型例子如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弟子规》(原名《训蒙文》),其内容采用《论语》“学而篇”第六条的文义,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守则规范。在其《入则孝》里言道: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事虽小,勿擅为,苟擅为,子道亏。物虽小,勿私藏,苟私藏,亲心伤。亲所好,力为具,亲所恶,谨为去,身有伤,贻亲忧,德有伤,贻亲羞。亲爱我,孝何难,亲憎我,孝方贤。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亲有疾,药先尝,昼夜侍,不离床。

    其二,孝,伴随人的终身。“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对于逝者,如陶潜《挽歌》所云:“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然对于生者,意义却非同小可。人生在世,父母与我们最亲,给我们的恩情也最重。所以,人一生最重要的就是要能对得起自己的父母。父母生时,作为子女要努力学习侍奉父母的礼节,把孝养父母当成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业,用心努力来完成,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心胸坦荡地立足于天地之间。父母走后,办理父母亲的丧事要哀戚合乎礼节,不可草率马虎,“丧三年,常悲咽,居处变,酒肉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中国古礼特重葬礼,而重视丧葬之根本目的是在教化活人,以此来培养人们的道德品性和反哺报恩的观念。当然也不要为了面子铺张浪费,这才是真孝顺。在父母过世以后,每年要定期(父母的祭日、清明节、冬至节)祭祀父母、祭祀祖先,这是一种缅怀父母祖先恩德的活动。祭拜时应诚心诚意,对待已经去世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样恭敬。《论语》云:“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父母不在了,而我们对父母的那种怀念一生不改!特别是要更加努力地来做人、做事,不可以做出亏欠父母、让父母蒙羞的事情,要对得起父母的在天之灵,这也是对父母尽孝!

    其三,孝,不仅是物质意义上的瞻养,更要人格的敬重。《论语·为政》里记载了孔子的许多弟子向他问孝的事情。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现在人们认为的孝,是能养活父母。(其实,)连狗马等牲畜都能得到饲养。假如对父母不敬的话,供养父母与饲养狗马有什么区别呢?”)对子游的发问,孔子说得极有道理。关于如何具体行孝,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很是精辟到位!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你以为这样就是孝吗?替长辈做了事,请长辈吃了好的,不一定就是孝了)。孔子明确地提出在伺俸父母时,还要做得和颜悦色。他特别强调这个态度问题,主要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要求子女要确实出于敬爱之心,真心实意。

    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小而言之,乃治家之道,它所涉及的是子女对父母、晚辈对长辈的家庭伦理关系的处理问题。从个体来讲,孝道是修身养性的基础。通过践行孝道,每个人的道德可以完善。否则,失去孝道,就失去做人的最起码的德性。从家庭来说,实行孝道,可以长幼有序,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稳定则社会稳定,家庭不稳定则社会不稳定。故此,儒家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强调用孝道规范家庭。在新时代,强调子女尊敬和赡养老年父母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大而言之,乃治国之道,弘扬孝道文化,提高全体国民的基本道德素质,是当代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孝道也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还可以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哀哀父母,生我劬[qú]劳”(“可哀呀可哀,父母生养我们子女非常辛劳。”出处《诗经·小雅·蓼莪》)。其实,子女对于父母的艰辛的体验,带有很大的滞后性事非经过不知难,往往是三十岁时才体验到当年父母三十岁时的心境,六十岁时才能体验到六十岁父母的身心,所以民间有“养儿方知报母恩”之说。正常的情况是,随自己年龄渐长,对父母爱子之心的体察愈深;对“养”的理解愈深,觉得亏欠父母的愈多。往日曾有过的埋怨早已烟消云散,而对父母的敬仰之情和愧疚感与日俱增。《诗经》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蓄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父母生我养我,拉扯我长大,呵护备至。我想好好报答,但父母的恩情如天一般,大而无穷,怎么报答得完呢!”)。父母恩深似海,我们难以报答。在孝道上,我们只能祈求做得好一些,但终究难以走出“子欲养而亲不待”悲哀与无奈。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新安晚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