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

  发布时间:2015-05-08 12:39:36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鼓励报刊媒体办好读书类的专栏、专题、专版等扩大全民阅读、书香社会的宣传报道,吸引广大读者积极参与阅读活动、分享阅读经验、推荐好书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报刊出版单位开展“悦读改变人生”专题征文活动。

    为配合此项活动,本刊即日起开设以“悦读改变人生,悦读助我成长”为主题内容的征文活动,望广大读者踊跃投稿。征文来稿中所注及的图书作品在同类著述中应居于上乘,重点突出,能够有效引起人们的阅读兴趣,充分体现时代精神。

    征文时间为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8月31日。征文要求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观点鲜明,具有推广阅读、推介好书的价值;参赛稿件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开栏的话

    2013年,笔者因偶然机缘,购得奥布莱恩教授编撰的《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一书。奥布莱恩是弗吉尼亚大学教授,也是美国司法研究的顶尖专家,曾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访问学者,并在首席大法官行政助理办公室从事研究工作。他撰写的《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是美国最畅销的最高法院著作,1986年初版即获得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槌奖”,到2014年已出到第十版。

    不过,《法官能为法治做什么》并非奥布莱恩教授的专著,而是一部法官著述汇编,且以演讲稿为主。西方法官多以判词闻名于世,奥布莱恩则刻意搜集了众多法官在审判席之外的作品,并分主题撰写引言。可以说,这是一部“法官视角”之集大成者。

    一是作者阵容豪华。霍姆斯、卡多佐、布伦南、鲍威尔、伦奎斯特、斯卡利亚、金斯伯格、苏特、布雷耶、波斯纳……打开作者名录,几乎要被熠熠生辉的名字晃瞎。随便挑出一个,都是大名鼎鼎的人物。除了路易斯·布兰代斯和勒尼德·汉德,美国司法史上著名法官几乎全部名列其中。尽管霍姆斯、卡多佐、伦奎斯特、布雷耶、波斯纳都有著述被译为中文,但还没有一本书能如此集中地反映司法群英的思想精华。

    二是视角全面多元。近年来,国内读者熟悉的美国法官,除理查德·波斯纳外,多数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经由诸多同仁译介,人们对最高法院的审判程序和经典判例都已熟悉。而本书34篇文章作者中,除2位首席大法官和16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外,还有12位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法官,涵盖联邦与州两个司法系统。书中既有大法官介绍最高法院选案规则、内部会议和言词辩论,也有基层法官揭示下级法院的庭审现状、法官选任和司法理念,体现了不同层级法院法官的不同视角。更为难得的是,为全面反映美国司法领域的意识形态之争,许多作者的观点是完全对立的,甚至有些针锋相对。悉心体会法官们在审判席外的刀笔交锋,有助于丰富我们对“美式司法政治”的理解。

    三是提供感性判断。俗话说,“判决之外,法官无言”。意思是,法官对案件问题的看法,应当阐述在判决当中,而不是靠判后答疑、接受采访、写公开信来回应质疑。不过,法官并非完全与世隔绝,他们也会通过发表演讲、撰写文章,实现传播思想、普及通识的目的。在许多情况下,法官们的庭外著述,能够提供判决书无法传达的信息。例如,在庭审发言上,约翰·哈伦大法官就对出庭律师提出了四个建议,即有所拣择、简明扼要、开诚布公和弹性灵活。在对待异议意见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休斯首席大法官则坦承:“对于终审法院而言,以牺牲强烈的反对意见为代价而达成的、仅仅是形式上的一致意见,无论它对彼时的公众舆论影响如何,都不值得向往。这是因为,从根本上而言,司法公信力之维系,在于法官的品格及独立性。他们不仅仅是在判案,而且是在依据自己的真实想法来判案,尽管他们不能达成一致确实令人遗憾,但是维持并认同他们的独立性,要好过以牺牲独立性为代价去强求一致……”这些肺腑之言,也值得中国读者揣摩回味。

    四是呼应中国问题。本书毕竟是一本美国法官的讲演录,主要关注美国的司法热点问题,如司法审查、宪法解释和州宪法的人权保障作用等,但是,司法领域毕竟有许多共通规律,因此,书中反映的许多问题,与我国司法改革中的现实争议也能遥相呼应。例如,联邦法官的名额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案多人少”是不是伪命题?法官在信息化时代如何合理安排工作?庭审的重要性何在?法官到底是纠纷解决者还是政策制定者?对于习惯拿美国司法说事者来说,透过法官们的阐述,可能看到许多有意思的情况,例如:虽然案件在增加,但美国法院庭审数量其实在逐步下降。民事庭审数量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下降了60%,刑事庭审数量则从1962年的15%,降至2002年的5%。联邦基层法院法官的工作,目前更多的是参与庭前谈判、辩诉交易及案件管理。这与我国基层法院法官“连轴转”开庭的情况,已有很大不同。

    对中国的司法改革,这本小册子可能提供不了什么现实答案,但书中法官们着力论述的,正是“法院何以为法院、法官何以为法官”这样的通识道理。当下,“法治”已成朝野共识,而对法官来说,真正成为独立判断、勇于担当者,并享受充分的职业保障,才可切实为推进法治作出贡献。好友邹碧华法官生前为司改孜孜努力,奔走传道,也正是为了“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我想,他一定乐于读到这样一本书。因此,我代表所有译者,将此译本献给甘做“燃灯者”的邹碧华法官。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政工科    

文章出处: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5/08/content_97443.htm?div=-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