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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民生审判”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12-04-17 12:55:18


  近年来,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结合辖区特点,全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于“民生审判”,持之以恒抓服务,开拓创新抓改革,坚持不懈抓队伍,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被黑龙江省委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涌现出金桂兰这一全国重大先进典型。

  巡回设点惠群众

  宁安法院辖区面积7856平方公里,有12个乡镇、230多个村屯,限于人力、物力,仅在东京城、兰岗和宁西三个乡镇设有法庭。为减少群众诉累,三个法庭实行“定期驻点式巡回办案”制度,在其他9个乡镇设立巡回办案点,每周都有法官到办案点办案。办案点所在乡镇提供固定的开庭、办公场所,通过发布便民告示,把办案时间、地点、受案条件和程序、联系电话公之于众。法官每次下乡都当场进行法律咨询、诉求指导、立案审查、开庭预约、复核证据,对简易案件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及时化解纠纷。

  关德太家住在宁安市马河乡马莲河村,女儿出嫁后,村里将她的承包地转包给了本村村民老周。2011年开春,关德太在女儿的承包地上播了种子,老周把播了种的土地又耕了一遍洒上了自己的种子。关德太暴跳如雷,情绪十分激动。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何况农忙时节耽误一时就耽误一年。办案点法官知道这个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查清了事实,告知村主任依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收回“出嫁女”的土地重新发包给老周无效,关德太和老周的损失都应由村里赔偿,一起即将引发“武斗”的纠纷被及时平息了。

  去年,该院三个法庭共受理民事案件784件,其中在巡回办案点就地立案473件,就地审理364件,有321件及时得到调处,近千位涉诉群众免去了奔波之苦,省去了交通费用和时间,而且这些案件都没有委托代理人,还节省了代理费。

  三招并举促调解

  强化调查,完善机制,构建大调解网络,宁安法院三招并举,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宁安法院针对一部分法官仍习惯于坐堂裁决的办案作风和理念,要求法官结合辖区社情,走出法院、法庭大门,以“深入实地、贴紧乡村、靠近群众”为指导,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行使职权深入调查,把客观事实作为调解的基础,以此提升调解工作质量。该院要求,无论当事人是否提出调查申请,只要所办理的案件需要调查的,就要在履行相应批准手续后,启动调查程序,以查清事实,最大限度地把客观事实和法律事实统一起来,为顺利调解、保证调解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宁安法院还在审判中全力推进和实施了“四步调解工作法”,建立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对当事人前来法院要求立案的案件,首先由陪审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立案,减轻当事人诉讼费负担;对陪审员调解不成的案件,立案后由速裁庭再次进行调解;速裁庭调解不成的转入业务庭,由业务庭审判员、庭长出面做调解工作;业务庭调解不成的再借助当事人亲友或基层组织领导的力量进行外围调解。通过四步调解工作法,宁安法院形成了“法院推动、干警能动、群众主动、社会联动”的“四动”调解工作格局。

  今年年初,宁安法院又以法庭为依托,在全市12个乡镇成立了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整合社会力量,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还设立了159个村级调委会,198个调解小组;聘请了204名调解员,196名纠纷信息员,形成了镇有诉前调解服务中心,村有调委会,组有民调小组,十户有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网络。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上诉、申诉和涉诉信访明显减少;近四年来没有新的信访问题出现;去年以来,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90.6%,较2008年以前上升了14.5个百分点;民事上诉案件也由2008年前的年均百余件下降至27件,下降幅度近80%。

  交通事故设专室

  去年6月,一辆大货车在201国道杏镜线路段把李某等3名农民工撞倒在地,造成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3名农民工受伤后住进医院进行治疗,高额的医疗费让他们咂舌,眼看这伤治不下去了,情急之下,想到了宁安法院驻当地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便向驻室法官求助。法官了解情况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和交警大队一道,很快在异地的一家汽车修理厂找到了肇事车辆和肇事方,驻室法官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肇事车辆查封后,当场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地辨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肇事方还同意先行拿出部分款项作为医疗费,用于治伤所需。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仅用一天时间就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为受伤农民工解了燃眉之急,避免了矛盾的扩大。

  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迅猛增长,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逐年激增,为及时有效地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整合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资源,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更好的践行为民、便民、利民、爱民的执法理念,去年12月,宁安法院院长郑涛亲自带队到东京城镇调研,听取各方对在交警部门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方努力和精心准备,在当地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支持下,今年2月21日,宁安法院在东京城交警大队正式设立了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

  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成立后,极大地便利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对于交警部门自行调解成功的案件,依据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确认书;对不同意接受交警部门调解的,依据当事人申请由驻室法官当场立案,当场主持调解,调解成功的立即出具调解书,不成功的转入业务庭室审理;当事人申请对肇事车辆予以财产保全的,由驻室法官办理财产保全,保障受害人赔偿权的实现。

  释法说理树公信

  “法官把理讲得这么清楚明了,现在我知道我的责任到底有多大,也清楚我提供的证据为什么没有被采信,对法院的判决,我服!”3月29日一上班,原本怒气冲冲并扬言要上诉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当事人吕某,在听完承办法官的解释后,心平气和地说道。

  几年来,宁安法院一直坚持释法说理制度,不让当事人揣着一本糊涂账走出法院大门,不管是调解还是判决,不管案件结果胜与负,都必须向当事人把法律、法规讲清了,把道理说透了,以此消除矛盾隐患,促进息诉服判,提高司法公信力。该院专门制定了《法官释法说理实施细则》,规范释法说理司法行为。针对判决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承办法官负责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答疑释惑,力求从法律上消除当事人对判决的不理解、不明白和不满意,进一步增强裁判的透明度和说服力。在释法说理方式上,坚持灵活简便,不拘泥于具体形式,实行法官主动询问和当事人提问相结合、庭审结束后答疑和庭审中释法相结合、判后答疑与案后回访相结合,把释法说理融入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该院还把释法说理纳入法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奖优罚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释法说理,消除矛盾隐患13个。

  强化陪审见成效

  为改变一定程度上存在的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有陪无审的局面,宁安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使人民陪审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审判工作开展。

  该院在当地人大支持下,去年底,在各乡镇的司法人员中重新聘任了25名人民陪审员,他们有一定法律常识、有调处纠纷经验、有农村工作经历,熟悉基层百姓的生活理念,稍加培训就可以直接参加案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他们还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职责范围,人民陪审员除参加庭审外,还负责巡回法庭的预约登记、通知等事务工作,配合巡回法庭审理、调查、调解,并可以受法院委托直接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调解。为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该院专门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规定,每调处一起案件给予固定额度的报酬,在专项陪审经费中列支。

  重新聘任的陪审员在当地土生土长,了解社情乡情和大部分纠纷的来龙去脉,当地群众很认可他们,不少案件由陪审员调处效果更好。宁安市海浪镇盘岭村一对儿年轻夫妇小孩刚满8个月,因一时争执坚决要求离婚,为争小孩抚养权起诉到法庭。法庭了解到陪审员、海浪镇司法所所长宋学文对二人的家庭亲友十分熟悉,便将案件交给他调处。宋学文请来了二人的近亲属共同调解,夫妇二人不但对小孩抚养权不争了,而且还和好撤诉了。截至今年三月份,新聘的陪审员参与和单独调解案件42件,占法庭结案数的10%,还担负了大量的辅助工作。

责任编辑:于淼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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