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在第11个“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到来前夕,针对《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许多群众(特别是妇女)产生的疑虑,龙沙区法院主动深入基层与五龙街道办事处携手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 维护妇女权益”为主题的送法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这是龙沙区人民法院在“两项活动”中,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营建辖区社会和谐、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举措。
龙沙区法院派驻辖区各街道(社区)的法律指导员之一、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张澍,为五龙地区的社区干部及群众代表60余人着重讲解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婚姻法解释(三)》,广泛宣传涉及婚姻家庭关系中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知识以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知识,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勇于维权。张澍法官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的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了解社情民意、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及时查找、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使法院工作更符合民情、体现民意、赢得民心,龙沙区法院还向现场群众发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征求意见表》60余份。现场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龙沙法院在“理念信念”、“便民服务”、“环境建设”、“办案质效”、“涉诉信访”、“法律文书”、
“审判作风”等方面满意率达100%,许多群众在“意见和建议”中,对法院深入街道、社区零距离与百姓接触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希望能坚持经常,让更多百姓受益。
活动中,还发放了包括《诉讼风险提示》、《大调解宣传资料》、《人民陪审员制度宣传提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内容的多种法律知识宣传单300余份,现场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