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问题,对于深入理解党的反腐败斗争的方针与政策,增强反腐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有着积极的意义。 腐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古今中外都存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阶段,腐败现象的性质、成因和特点有所不同。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相对比较复杂。从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现象的形成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转型时期社会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新旧思想文化存在一定冲突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形态变革中的负面作用,使腐败得以催化滋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建立与发展,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尽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形态和性质不同,但依然存在商品经济共有的特点和规律,存在着负面作用。因此,受个人和小集团利益的驱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等腐败现象应时而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潮趁势而起。 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秩序完善中的某些无序状态,给腐败行为以可乘之隙。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一个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 漏洞和薄弱环节,给腐败行为以可乘之机,如利用土地开发谋取私利等,就是一些腐败分子打着改革的旗号,钻政策的空子,打擦边球,踩红线,以达到化公为私、中饱私囊的。
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心理失衡,是滋生腐败的主要心理因素。改革开放,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对这一现象,绝大多数人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但也有一些人产生了心理失衡,尤其是极少数握有一定权力的国家公务人员,看到几乎一夜暴富的大款,产生了难以平衡的心态,成为走向腐败的原始动机。大贪官胡长清就曾说过,“接触了一些有钱人和做生意的老板……心里有几分羡慕。”还有一些公务人员平时比较廉洁,但看到别人搞腐败没有得到惩处,于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心理渐渐占据思想主导。
封建残余意识与陋习,是滋生腐败的历史渊源。我国有长达数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不少时候是皇权至上,政治专断,奢侈腐化,腐败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虽然新中国建立已半个世纪,但封建剥削阶级思想残余仍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以致有些同志感到不入乡随俗就会被当做另类,自觉不自觉地陷入腐败的暗井.西方社会腐朽生活方式的影响,是滋生腐败的现实诱因。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思想文化冲突的典型反映。实行改革开放,借鉴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切现代文明成果的同时,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也会通过各种渠道趁机钻了进来,使一些人分不清什么是人类文明进步健康的生活方式,什么是腐巧没落低级趣味的生活方式。
用社会学理论防范治理腐败,主要是要学会运用社会控制范畴内的各种手段。
一是学习参照发达国家社会控制体系。应当说一些发达国家经过长时期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政治和经济等领域的社会控制体系比较完善和严密,是比较成熟的社会控制体系。它凭借法律体系和现代化自动控制设施,对整个社会基本形成了有效的社会控制。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达国家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控制体系,在某些方面是我们防范包括腐败在内的社会问题时可以充分学习和借鉴的。同时国际反贪组织合作交流也是我们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对腐败进行社会控制防范治理的重要途径。各国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从反贪组织机构、工作范围到方式手段,都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如果我们能够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和做法,那么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就是能收到更大的成效。
二是运用社会控制强制手段。社会控制强制手段就是通过社会组织对其内部及全社会实施控制,具体说就是运用政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等手段,发挥教育、导向、威慑和惩罚的作用,达到防范和治理腐败的目的。当前我国在社会控制和社会规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某些方面还缺乏完备的法律控制机制,甚至依然存在以人 治为原动力的社会控制体系。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有效防范腐败的社会控制体系和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力度。要与时俱进,在控制体系上逐步由政策纪律向法治化转变;在控制途径上逐步由消极控制向积极控制转变;在控制功能上逐步由惩罚为主向威慑作用为主转变;在控制层次上逐步由监督具体案件向监督行政决策转变;在控制手段上逐步由单一的强制性控制向综合多元化社会规范转变,把我国的反腐败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是加强社会道德控制。道德控制是社会非正式控制的主要形式,它的特点在于没有明确的社会控制机构,它的控制作用主要是通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互动过程完成的。它与依靠法纪实施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相辅相成,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为广泛。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代表先进理想信念、价值观和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社会行为规范。当然,在以法治国的同时坚持以德治国,从社会学角度说,就是社会主义道德控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的中心环节,也是从思想上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根治腐败的基础工程。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在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中确立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自觉抵御西方社会的价值观,抵御社会上带有迷信、愚昧、颓废、庸俗等色彩的腐朽落后文化,从而在思想道德领域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四是倡导社会成员自我控制。自我控制是社会通过人们的主观作用把社会规范内化以后,在行为中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所实现的社会控制。它是由社会成员在社会化过程中自觉用社会规范来约束、检点和指导自己的社会行为,进而转化为个人的信念和价值观,成为个人人格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个人行为的精神动力,这是一种最强烈的社会控制机制。反腐败同其它社会问题的防范治理一样,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要通过我们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的个人自我控制来实现。要提高全体公民自我控制程度和社会自我控制面,必须具有高度的思想道德与科学文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只有达到这个目标,才能把清正廉洁、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建立在每个人自觉的基础上。要提高自我控制程度和社会自我控制面,重要的是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那样: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加强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结合起来,努力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做到学和用,知和行的统一。
五是发挥社会舆论控制作用。社会舆论是指社会上多数人对某种有争议问题的态度和意见。由于它是一种群体心理和大众传播,因而具有很大的制约力,能够对包括腐败现象在内的社会环境起到重要的监督作用,对包括有腐败问题的社会成员的社会行为起到比较大的约束作用,从而达到其它社会控制手段所不能达到的功效。因此,正确引导、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和民间群体的社会舆论,一方面可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了解反腐败工作社会动向和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腐败问题抓起;另一方面还可以依靠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把群众举报和反腐败的社会专门机关依法查处结合起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成果。
摘编自《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