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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获刑10年罚金1万

  发布时间:2015-06-26 10:27:19


    6月25日上午,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严红妹非法行医罪一案。本案由该院副院长崔永峰担任审判长。

    被告人严红妹在未取得医生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在其家中开设诊所,从事医疗活动。2014年9月24日早上9时许,被告人严红妹为患者任某输液,后任某感到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任某系在输液过程中过敏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严红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总计25万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严红妹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严红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严红妹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在判决结果宣布后,被告人严红妹一下子瘫坐在地,悔恨流泪。但是再多的眼泪也无法挽回因她而逝去的一条生命......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去有资质的诊所就医,切忌贪便宜图省事去无行医资格的“黑诊所”就医。

责任编辑:刘佳    

文章出处: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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