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学习,大家对邹碧华的先进事迹有一定的了解,今天我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如果有不当之处,还请大家多包涵。邹碧华是公平正义的勇敢捍卫者,将“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融入到点滴的工作中;他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燃灯者”,从不抱怨、从不沮丧、从不懈怠,他是我们每个人学习和效仿的榜样。2014年12月,邹碧华因过度劳累与世长辞,他的离开是我们法院系统的重大损失,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走了,可华夏大地却回响着他厚厚实实、铿锵有力的步履声。作为法院系统的一员,我们为有邹碧华这样的好同行、好榜样而自豪。在惋惜之余,我们更要继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完成先辈未竟之业。
邹碧华是一面旗帜,我们要学习他亲民爱民,传递温暖的善良品格。“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邹碧华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邹碧华从小就汲取了家人身上的善良,成为法官后始终对当事人充满感情,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这种善良的力量强大而又可贵!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的善良品质,秉持正直之心,诚信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温暖之光。要把这种温暖落实到每天为干警服务、为当事人服务的工作中。邹碧华只有一个,更多的是像各位一样奋战在一线的平凡的英雄。平凡的我们也可以像邹碧华一样亲民爱民。来到龙沙法院时我考取的是审判人员岗位,遇到当时我院人员调整的特殊情况,院里决定把我安排到政工科工作,作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我欣然的接受了院里的安排。和审判工作不同,政工科的工作繁杂而细致,刚到政工科时,我办理了一位老同志的退休手续,在办理之前我接到他的电话向我咨询退休的相关内容,由于刚接手这项工作回答的不是很具体。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这位老同志在法院工作整整43年,可以说为中国法治事业整整奋斗了43年,在退休之计,也关心着党和国家能否让他老有所养。在办理完所有的手续后我主动把工资表也为他复印一份交到他的手里,并讲解每一项所代表的内容,老同志满意的离开了。说了这么一件小事就是想和大家分享亲民爱民不一定是多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可以是我们工作中任何一个小的细节,能够让他们心头温暖,能够感受到我们法院的人文关怀。
寒风凛冽梅傲骨,流星转瞬映长空!邹碧华虽然离我们而去,但他的事迹永刻史册,他的精神永远激励我们前行!作为基层人民法院青年干警的一员,我们必须更加坚定法治理想与信念,忠于法律事业,让“燃灯者“的精神旋律,奏响司法改革时代的强音,我愿与各位一道,助力中国的法治之舟早日到达成功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