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7月24日电 今天,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辉因网购、收藏仿真枪涉嫌犯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
张辉,是一家贸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3年始,张辉通过淘宝网向境外卖家购买或朋友赠送等方式,持有多支仿真枪,用于收藏爱好及野战游戏。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期间,张辉在明知从境外购入仿真枪系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向卖家提供自己位于柳州的联系方式,通过淘宝网向位于香港的卖家分别购买了型号为“F226”、“G5”、“MP7”的仿真枪各1支,并与卖家商议由卖家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其中,“G5”、“MP7”仿真枪在入境检查时,被海关缉私部门查获并收缴。2014年9月1日,柳州海关缉私部门在张辉的家中查获仿真枪12支、仿真枪残件1支、配件若干、塑料弹丸若干等。经鉴定,上述共计14支仿真枪中,13支能够以压缩气体发射弹丸,符合我国法律定义的枪支特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辉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走私武器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辉及其辩护人对网购、持有上述枪支无异议,但辩称张辉在主观上不明知上述仿真枪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认为只是玩具,希望法院对张辉从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庭在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孙 涛 李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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