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多年前,伟大哲学家康德以一句纯净而深邃的格言打动了每一个初入法律殿堂人的心,“世上只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培根在《论法律》中亦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口开填正气,笔动喊冤情,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
康德与培根之言历经数百年历史涤荡依旧振聋发聩,皆在告诉世人,崇高的道德准则和慈悲的心肠才是最好的法律。为法官者,不仅要有法律信仰,还要心怀悲天悯人之情怀。何谓悲悯之心,亦即司法的良心。
法官的品格是正义的保障。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哈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一句谚语:“永远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这是对熟稔“技艺理性”的法官最深刻的忠告。只有将娴熟的法律技巧与内心的道德良知结合起来,才能形成健全的司法品格,正确把握法律的精神,使内心善良从感性走向理性。
法官要有如海洋般宽广的胸襟和情怀,虽以无情目光论事,却以慈悲心肠看人。我们所作出的裁判虽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则,或许无法让当事人各方都满意,却可以在司法过程中给予他们充分的宽容、理解和尊重。
案情百态,折射世间冷暖。在法院工作四年有余,身边不乏具有如斯品格的法官,让我常常感动不已。他们无惧高温酷暑驱车百里前往被告家中开庭,即便面对的被告人罪行昭著,依然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关怀。他们因深深同情当事人的遭遇,不忍让冰冷的判决书击碎生活的希望,而深夜伏案写下温暖的释明信,字字饱含真情。他们为了让80高龄的老人老有所依,顾不上吃饭连续调解长达5个小时,与老人儿女唇枪舌剑……
法律可以经世事变幻而不断变革,而悲悯之心长存。正是法官这种作为法律人的职业良知和作为常人的本性良知构成了法官的健全品格,而这种法官品格决定着中国司法的未来……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