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明知朋友偷来的赃车还买入

河南陕县一90后贪婪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08-28 10:06:41


    明知是朋友偷来的赃车,90后青年刘某还是以低价买入。近日,河南省陕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2月7日,被告人刘某以3000元买入朋友张某、陶某盗窃来的五菱面包车。2月15日,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并将面包车返还被害人。经物价评估,该面包车价值186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汽车是盗窃所得赃物,仍予以购买,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大家,不法分子通常将盗窃而来的手机、汽车、首饰、手提电脑、数码相机等物品低价销赃,千万不要因为贪小便宜而经不起诱惑,否则有可能会触犯国家法律。

    (赵蕊萨 梁鹤)

责任编辑:张晗琨    

文章出处: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08/28/content_101825.htm?div=-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