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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曾被中纪委挂名的“猎狐”逃犯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5-09-22 15:10:27


    记者18日从河南法院和河南检方获悉,曾被中纪委挂名的“猎狐行动”逃犯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案发前,该逃犯系河南省沁阳市供销合作社公职人员。

    徐某某,男,沁阳市人,1968年出生。2012年至2013年,徐某某利用其担任河南省沁阳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该社数十万元人民币资金侵吞,于2013年潜逃。后被中纪委列入“猎狐行动”追逃案犯名单。

    “猎狐2015”是中央反腐败领导小组部署的重要行动,行动重点是缉捕职务犯罪嫌疑人和重大腐败案件涉案人员。

    今年4月底,河南省沁阳市纪委、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沁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徐某某展开追捕行动。5月中旬,潜逃两年并被中纪委督办的徐某某被抓获归案。

    随后,沁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以徐某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责任编辑:刘佳    

文章出处: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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