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马丽诉方勇)
作者:田冬梅 发布时间:2012-04-19 10:11:26
公 告
方勇:
本院受理原告马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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