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打击拒执犯罪
发布时间:2015-10-27 15:17:58
为打击和遏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2014年12月,齐齐哈尔市中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就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中的任务、职责、分工协作等作出规定,要求公检法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协作,步调一致,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确保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违法犯罪案件得到及时处理。
同时,《通知》还对活动期间各机关的任务时限做出规定,要求法院对排查出的涉嫌构成拒执罪的案件线索,保证在12月31日前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移送;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3日内立案,并及时侦查取证,抓捕犯罪嫌疑人,绝大多数符合条件案件要在2015年1月15日前审查起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或拖延;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要在2月15日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要确保3月底前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执行二庭
文章出处: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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