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李某申请执行皮某欠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5-10-27 15:20:41


    2012年8月,牡丹江市民航安检部门发现,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皮某欲乘坐飞机,即拒绝为其办理登机手续,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法院。法院当即派员到场,依法将其拘留并带回。皮某身负多起案件的债务,一直东躲西藏让法院难以寻其踪影,不想在乘机外出时被民航安检部门通知法院控制。迫于威慑压力,皮某主动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全部欠款,使得多起案件得到了及时执行。

    案例解析:

    限制高消费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新的执行方式方法,被执行人一旦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将寸步难行。

    2010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其中,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是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是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是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是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是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是旅游、度假;七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是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是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上述行为。

    本案中,皮某身负多起债务,并采取隐匿行踪等办法逃避法院执行。鉴于以上情况,法院依法限制皮某高消费,并通过《诚信龙江网》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发布了其失信信息和被限制高消费的信息。而牡丹江民航安检部门根据上述信息,依法协助法院限制了皮某乘飞机的高消费行为,并及时通知了法院。皮某也意识到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寸步难行,因而主动联系债权人,积极偿还相应债务,使数起执行案件得到了迅速执结,多个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执行二庭    

文章出处:省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