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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学生犯罪现状

  发布时间:2012-04-19 15:24:10


    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犯罪成为了日益严重的问题,根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7%。

    为什么大学生这一受过高等教育的特殊群体,会出现与其受教育初衷相反的效果?为什么在人类高度文明的今天,会出现另众人费解的现状?

    当今社会,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祖国的希望。自1999年起高校响应国家政策连续扩大招生规模,高考录取率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录取率也越来越高,很多的学生有了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不得不面对的现状.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人才的重要性这一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而伴随者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也再不断的发展,从一所所的专科学校升级到本科,以及很多学校由学院发展到了大学,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批批的高素质人才,作为建设的栋梁,他们也发挥着极大的作用,然而我们依旧不能忽略这些精英们背后,一些大学生犯罪的严峻问题,毕竟我国的大学生是个庞大的数目,而接受过高等教育之后依旧有不少的人会走到危害社会的犯罪道路上。

    随着大学生数量的日益增长,大学生犯罪率也在不断的提高,犯罪的情况也开始严重恶化,这些事实,无时无刻的不再提醒着我们,大学生犯罪这一问题不可以也不可能再被回避。

    随着矛盾的日益突出,大学生犯罪的特点也日益的多样化。

    首先,犯罪主体的扩大化,在几年前,大学生犯罪的群体主要集中于中专类学校,而现如今,大学生犯罪主体不仅仅局限于中专类院校,已经扩张到本科院校,甚至是名牌大学。

    当今的犯罪甚至出现了,受教育程度越高,犯罪手段越复杂的趋势,高智商的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犯罪手法隐秘,涉及到的法律范围也越来越宽泛,涵盖了政治、经济、刑事等各个方面。

    其次,女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现如今拜金女的出现不仅仅局限于社会,也渗入到了大学校园,崇尚金钱的理念导致了很多女性大学生金钱观的扭曲,对于奢侈品和奢侈生活的向往,导致了部分女大学生选择畸形的手段和过激的手法以满足自己已经不健康的生活心态,由于女大学生的生活具有严重的享乐性、腐蚀性、隐蔽性。导致犯罪率显著增高。

    最后,大学生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涉案率逐年升高,这从很多方面都为司法工作带来了很困难,为什么这些“天之骄子”在受过高等教育之后,会运用自己所学的高科技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什么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会如此薄弱,是否,我们在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同时忽略了很多其他方面应该普及的教育,面对如此现状我们又能做些什么。

    一例例血的教训,刘海洋泼熊,马加爵杀害同宿舍室友,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残忍杀害被害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如此,我们应该何去何从.

    大学生被看作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但是由于大学生入学的时候年纪大概处于18—20岁之间,心智并没有发育成熟,遇事缺少思考的能力,不能完全的考虑事情的后果,往往因此容易冲动,因而发生许多不想被我们看到的后果。

    随着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走入大学,不得不承认,独生子女的团结意识较差,自私,只为自己考虑的特点尤为突出,这从很大程度上都会诱发大学生思想偏激,实行过激举动,从而造成我们不想看到的后果。

    现今的大学校园中,随着90后的进入,很多问题日益突出,除了在班级遇到的奖学金评定,优秀大学生评比的诸多问题以外,宿舍矛盾日益突出,这些来自于独生子女家庭的大学生们个性独特,常为自己考虑,喜欢独断专行,很少考虑他人的想法,这些特称都成为了日后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心理方面的调整固然重要,可是,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淡薄甚至已经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在一部分人的意识中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的某些行为已经超出道德的层面,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在某些人的想法中根本不存在法律的观念,有的时候在其散播一些不利于其他人的消息时,也根本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行为早已经构成了诽谤罪。这些现实令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知识的单薄已经成为了社会性问题。

    现今的大学生活中,一大部分的学生考虑的不是如何努力学习,不是积极向上的面对生活,而是对奢侈的生活情有独钟,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攀比心理的形成,相互之间鲜明的对比,就造成了心理的扭曲,对价值观的错误认识,当自己的目的不能达到的时候,就会选择用极端的手段满足自己的欲望,于是,有的大学生就通过违法犯罪这种不需要投入但又能很快获得收益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享乐欲。

    大学生犯罪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社会教育的欠缺,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没有很好地配合统一,社会变革,打破原有的价值观念体系,形成一种价值多样化,价值取向多样化的局面。这种利益调节频繁和理论引导滞后的多样化价值取向使大学生陷入紧张和困惑之中,继而产生对正面教育的逆反心理,最终导致教育失效。社会分配不公导致大学生心理失衡。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等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使看似清高的大学校园里,也产生了“穷生”和“富生”的差异。一些贫困学生在对世事的不平中,因经济的过度窘迫,不自觉地以犯罪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社会是不是有责任,为大学生做些什么。

    正确道德观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也绝非权力所能奏效。所以预防是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最有效的途径。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对人才的珍惜,是对社会的责任。

    每个大学生犯罪案件都是个人、家庭、学校或者社会等多方面原因综合作用的产物,是社会多方面消极因素的综合体现。因此减少和预防大学生犯罪,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明显效果。

    预防大学生犯罪与预防其他犯罪具有相似性,最根本的措施还在于防范于未然,针对其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形成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才能收到治本的效果。

    法院身为司法机构,在宣传法律知识方面有着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对于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学校的普法宣传活动都起着积极地作用。

    进入社区,可以为小区的居民提供法律帮助,对其日常纠纷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予以解答,为其提供了司法帮助,这样的举动不仅便捷了群众的日常生活,同样也相应的简化了我们司法职能不能的工作,为群众的生活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也为我们的司法工作节约了人力资源。

    进入大学,进行普法知识讲座,针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的群体进行法律宣传,或者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有针对性的提供法律援助,与学校长期建立合作帮扶的关系,时时宣传,时时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学生时刻体会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大学生这一群体,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受过高等教育,思想独特,思维活络,接受新事物较快,心高气傲,不服气。这些特点在一定的程度上都导致了大学生在遇事时好冲动,没有充足的时间考虑事情发生的后果,为此常常会犯下大的错误,这些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

    为此,只有提高法律的宣传力度,提升法律在大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才可以培养出高水准,高素质,高修养的全面型人才,才能在根本上杜绝大学犯罪,才能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新型的人才,法律作为大学生知识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应该被重视起来,不断地推动大学生法律素养的进步。

    司法机关等的职能部门,在预防大学生犯罪方面有着很重大的责任,加强法制的宣传,提升大学生整体的法律素养,让大学生能够在一个法制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会加快进入理想状态的进程,才能实现民众所期盼的结果才能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为我们的祖国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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