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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开审一经济局副局长受贿案

法院院长任审判长 区委组织120余名干部旁听

发布时间:2015-12-24 11:54:16


    (记者  陈群安  通讯员  杨芝林)12月21日下午,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云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荆州区经济局原副局长田枫受贿案。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叶林出庭公诉。荆州区委组织“四大家”领导、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农场管理区、城南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120余人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4年,田枫担任荆州区经济局(2010年更名为荆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项目申报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担任荆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的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在项目申报上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1万余元。案发后,退缴赃款人民币111.5万元,涉案越野车已被扣押。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田枫如实交代了自己收受他人钱财的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宣布评议后择日宣判。

    作为审判长的李云庭审前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指导制定了庭审提纲,开庭时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在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整个庭审依法推进,程序层次分明,规范高效,给旁听干部群众留下深刻印象。

    为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院、庭长审判职责,荆州区法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突出示范指导作用,同时规定了每年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或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最低数量。据统计,2015年以来,荆州区法院院(庭)长共办理各类案件220件。

责任编辑:张晗琨    

文章出处: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12/24/content_106292.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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