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会见韩国大法院前院长李容勋一行
作者:张先明 发布时间:2012-03-29 08:41:20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会见韩国大法院前院长李容勋。 曹颖逊 摄
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会见并宴请了韩国大法院前院长李容勋一行。
王胜俊会见时表示,很高兴在北京与老朋友见面。阁下离任后担任高丽大学首席教授,此次来华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进行演讲和交流活动,我认为很有意义。阁下在担任韩国大法院院长期间,中韩两国法院间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不断得到加强。阁下曾于2006年率团访华,我本人也应邀于2010年率团访韩,访问期间受到了阁下的热情接待。去年6月,我又应阁下盛情邀请专程赴首尔参加了由贵国大法院主办的第十四届亚太首席大法官会议,再次同阁下见面并进行了有益的会谈。两国最高法院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不仅促进和发展了两国法院间的友好往来,也加深了个人之间的友好情谊。我相信,阁下仍会一如既往地为发展和促进中韩两国法律界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做出贡献。
王胜俊向李容勋简要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所做的主要工作。王胜俊说,过去的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明辨是非,化解矛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商事审判工作,调节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保障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依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加强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审判方式、审判管理改革,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夯实人民法院工作根基。
王胜俊指出,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深化,各国法律和司法制度在保持自己特色的同时,也在不断地交流融合,取长补短。中国一向重视借鉴其他国家有关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在根据本国情况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的同时,也将积极吸收和借鉴包括韩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
李容勋对王胜俊的盛情款待表示感谢,表示今后将继续推动中韩两国法律界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