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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他人银行卡 破译密码取款 男子获刑半年

发布时间:2016-01-21 15:53:15


    一男子拾得他人遗失的银行卡后,破译密码并从中取出现金2万余元挥霍。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8月28日6时25分,本市男青年王某在红桥区一家网吧上网时捡到被害人郭某遗忘在该网吧内的钱包,钱包内有郭某的身份证及多张银行卡等物品,后王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光荣道支行的ATM机上,利用郭某的身份证号信息多次排列组合,获取了郭某银行卡的密码,并从其中两张银行卡中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2.05万元,后将赃款挥霍。今年9月10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在红桥区一家网吧内将王某抓获。

    案发后,王某家属自愿退赔被害人郭某人民币2.05万元。

文章出处:天津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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