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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团伙走私大米2000多吨 主犯被判11年

发布时间:2016-01-28 12:23:33


    一个以伪报大米品名、规格等方式走私进口长粒籼米的犯罪团伙日前在珠海中院一审。据悉,该案中的一家深圳贸易公司就涉及走私大米2668.355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100多万元。最后,法院判处涉案的3间公司被判罚款1066万元,5名被告分别被判一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明,深圳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自2013年8月起从柬埔寨进口长粒籼米。该公司负责人黄某面对大米市场的激烈竞争想到了另一条路子,购买其他企业持有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由国家发放,发放对象为国营贸易企业和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其它粮食企业,配额内大米进口税率远低于没有配额证的大米进口税率。

    黄某的小公司自然不可能拿到这种配额证。于是黄某找到中间人谢某和李某,通过购买黑龙江天仓粮油公司持有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证》,并且向海关申报时伪报大米品名、规格等偷梁换柱方式进口长粒籼米;为达到最大程度逃避海关税收的目的,该公司报关时还低报货物价格。

责任编辑:王玚    

文章出处: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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