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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逼女友同居生活遭拒 男子持刀杀人一审获死刑

  发布时间:2016-03-03 10:36:50


    2月22日,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固原市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嫌犯柳某某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被告人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家住甘肃省庄浪县岳堡乡大湾村的被告人柳某某经人介绍,与离异有四个子女的被害人王某某同居生活。2014年11月,由于被告人柳某某贪于赌博,又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二人分手。被告人柳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分手后,感到孤独和不如意,又多次找王某某要求继续共同生活,但王某某均未答应,柳某某便怀恨在心,遂产生杀死王某某的念头。

    2015年5月12日,被告人柳某某购买单刃刀一把,预谋杀死被害人王某某。同年5月23日8时许,被告人柳某某带上事先准备好的单刃刀,来到固原市原州区东关路固原北海粮库对面被害人王某某租住的房内找到王某某,提出与王某某继续共同生活,遭到王某某拒绝,二人发生争吵,被告人柳某某遂掏出单刃刀朝被害人王某某右胸部、右颈部及左肩各刺一刀,致被害人王某某当场死亡,又持刀将在现场求饶的被害人王某某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张某某、张某猛刺数刀。后被告人柳某某自杀未遂。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系单刃片状锐器刺破右侧颈动脉、肝右叶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系他杀;被害人张某某、张某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根据被告人柳某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柳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责任编辑:刘佳    

文章出处: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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