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广乔学社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民意沟通 庭审直播录播 预决算公开

 

老张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发布时间:2012-04-24 14:30:49


近年来,湖北省建始县城镇化建设发展迅猛,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不断长出,市容市貌日新月异。与之相伴相生的是,因修建还建引发的各种纠纷此起彼伏。这不,老张就为房屋的事烦透了心。

  老张是一个地道的农民。1996年,他在建始县业州镇修建了钢筋混泥土房屋一栋,小日子虽不富足却过得安安稳稳。2005年,这种平静被打破了。原来,距老张家不到4米远处有一厂房,该厂房被批准为某单位修建房屋用地。就在该单位建房过程中,老张的房屋出现了场坝下陷、房屋裂缝的情况。纠纷就此产生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呢?谁该为老张家房屋损害负责?为此,老张认为是该单位建房造成的,该单位则认为与建房无关,即使与建房有关,也应该找施工方。于是老张在该单位和施工方来回奔波,两年下来毫无结果。在他人的“指引”下,老张走上了曲折上访路。

  为解决老张的信访问题,经有关部门了解,该涉访单位与施工方合同约定:施工方仅按设计图纸施工,对此类事故不承担责任。面对老张的纠缠,该单位于2008年委托某鉴定机构作出鉴定,认定老张房屋裂缝和场坝不均匀沉降与修建工程无因果关系。老张自然不服,再次踏上上访征程。

  经过多番周折仍无果后,2011年初,老张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将该单位告上建始县人民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召集老张和该单位,由双方选定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新的鉴定结论认为,老张家的房屋受损与该单位建房有因果关系,并确定了加固工程的造价。同时,此前给该单位出具鉴定报告的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实原鉴定结论无效。据此,建始法院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认定,老张家房屋的损害与该单位的修建工程有因果关系,判定该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面对这样的判决,老张将信将疑。

  果然不出所料,该单位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州中级法院。老张的心再次悬了起来。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该单位的上诉,维持原判。老张悬着的心算是落下了一半。

  老张依据生效判决,于2012年初申请建始法院强制执行。日前,该案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面对3万元沉甸甸的赔偿款,老张感慨万千:“我下武汉,上北京,信访3年没结果,到法院打官司1年就搞好了。早知这样,何必当初。信‘访’不信‘法’这句鬼话害苦了我啊”。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讯 (谭险峰 蔡雾绍 胡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