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龙沙法院干警一行20余人在执行一庭庭长张忠明的带领下,驱车数十里来到梅里斯区长胜村,在副院长李金民“临战前”再动员部署梅里斯区人民法院和当地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强制执行一起由中院指定办理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申请人陈某与梁某为东西邻居,且陈某系梁某嫂子,其丈夫去世后继承其前夫房产后再婚。2010年春,梁擅自将原两家共用了二十余年的一个出入通道堵死并搭建成一个无照仓房。陈某以正常出行受到影响为由,诉至梅里斯区人民法院,要求梁某停止侵权,恢复通道。此案经一审、二审判决梁某拆除仓房,恢复两家共用通道,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并对梅里斯法院提出回避申请,市中院指定此案由龙沙区法院执行。
受案后,龙沙法院领导高度重视,从树理念、讲大局、保稳定、促和谐的角度,将该案作为重要案件来办理。执行法官更是丝毫不敢懈怠,办案人多次深入到被执行人家中,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然而,工作效果均不明显。被执行人梁某夫妇不仅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而且情绪激动并曾多次动用菜刀等器具,以自残相威胁。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陈某仍未履行的情况下,决定强制执行。
执行前,主管执行工作的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金民召集所有参与执行的干警一起研究应急预案,部署工作。由执行一庭庭长张忠明担任前线总指挥,法警大队全力配合。执行干警分为外围警戒、政策法律宣传组、内线突击、强制执行四个小组,防止突发事件。
执行法官到现场后,首先由法警大队长副队长马洪才带领外围警戒组,拉上警戒线,作好外围警戒,防止冲突发生;执行一庭副庭长王慧颖带领内线突击组进入室内后先到厨房将可能成为凶器的用具藏了起来;张忠明庭长与被执行人谈话,宣传讲解法律,争取被执行人配合,梁某夫妇不但拒不配合执行,还对干警殴打、辱骂,被法警强行带离现场;在控制被执行人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完备后,执行长谷庆君带领强制执行组,用时40分钟对非法搭建的仓房进行强制拆除,恢复通道,保证申请执行人正常通行。
该案的成功执结,充分展现了龙沙法院干警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赢得了当事人和周边群众的高度赞誉,体现了司法为民、和谐执法的理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也是龙沙法院树立部门联动促执行理念,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