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一位当事人风尘仆仆的赶到龙沙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将一面绣着“廉洁公正新风劲吹,和谐满意陈案得解”的锦旗和一封表扬信送到党组成员、政工科长赵双玲手中,一边讲述案情,一边不停地擦拭脸上的泪水。同时对龙沙区人民法院廉洁、公正的办案作风表示由衷的赞叹。
当事人杨敏及其丈夫1998年在齐齐哈尔市正阳市场做生意时,因与同商场业户因卖货发生争执,对方将杨敏夫妻二人均打伤,并致其丈夫九级伤残。经龙沙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21,485.16元。判决生效后,杨敏夫妇向龙沙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对方却为逃避法律责任,搬离住所,杳无音讯,造成执行工作严重受阻。原办案人早已退休,该案被搁置多年。2011年8月,抱着“将司马当成活马医”的试试看心理,杨敏找到了执行一庭庭长张忠明。张庭长知情后,通过多次走访社区调查,到银行查询存款信息等方式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线索。经过细心的排查,终于在2011年10月成功的查询到被告在某银行的存款,并冻结了其账户。今年4月被告的银行存款到期,张忠明法官立即将执行款扣划给杨敏,一件阻力重重的案件终于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执结,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杨敏说:“张法官没喝过我一口水,没吸过我一支烟。感谢龙沙法院培养了一个公正无私的好法官!此时用语言无法表达我的心情,想送一面锦旗表达对我龙沙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张忠明最朴素的感激之情。我没有多少文化,但费了许多脑筋琢磨用词,在朋友们的参谋下,用“廉洁公正新风劲吹,和谐满意陈案得解”
代表我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