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好省委组织部和省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
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完成省法院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六项工作任务,龙沙区人民法院党总支于4月25日下午召开了党建工作推进会议,提出了“三个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的组织。根据两个《意见》的精神,结合本院庭室设置及党员分布实际,将现有的五个党支部调整为七个,其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庭、执行局等五个部门正式党员已达到三人以上,均单独成立党支部;行政庭、审监庭、审管办等三个部门组成联合党支部;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立案庭、法警大队等五个部门组成联合党支部。原则上要求党支部书记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党员人数在七人以上的建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七人的可设党支部副书记一人(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内规定程序报请上级党委同意后,由各党支部全体党员民主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班子,再报上级党委批准,预计5月底之前完成)。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对照当前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对党建工作的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党建工作和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现有党建工作制度重新进行修订完善,做到三个明确:明确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明确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明确不同岗位、不同时期党支部工作的重点(此项工作预计6月底之前完成)。
三是进一步发挥“两个作用”。要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特别是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在队伍素质、办案质效、司法公信“三个提升”上,在文化建设和各项活动中,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继续坚持党员亮身份挂牌上岗、坚持“一先两优”(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通过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典型示范引导,激励广大干警立足岗位,创业奉献。
会上,院党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政工科长赵双玲向各全体与会人员传达了全区组织工作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进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会代训学习了党务工作基本知识,部署了进一阶段党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