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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兄弟,请拿回你的辛苦钱!

发布时间:2017-02-13 18:25:04









    2017年2月13日下午,龙沙区人民法院为47名农民工发放51万余元执行款。

    盛某某等47位农民工被吴某(系包工头)雇佣,于2014年、2015年间为齐齐哈尔市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公司从事中心城区道路的养护维修工作,约定每人每天工资110元,年底一次性结清。工程完工后,吴某未将养护公司结算的工程款全额给付,经多次催要,仍以各种理由推托,该47人分四批(次)将吴某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反复多次做调解工作未果,遂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对经调查发现的吴某51万余元债权予以查封,并判决吴某向47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共计598,985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2月6日,47位农民工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继续讨要自己的血汗钱。

    受案后,执行法官迅速将相关手续准备完毕,并于2月7日将517,510元工程款扣划到法院账户;鉴于被执行人暂不具有其它执行能力,农民工们主动放弃了余下的8万余元案款,并当场签名捺印承诺;13日,47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自己的辛苦所得。

    龙沙法院从立案、执行到案款发放等各个环节均从农工利益出发,体现一个特征——快速:立案当日审查后即转送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当日完成分案、承办案件执行法官仅用1天时间完成了相关的法律文书制作;财务与银行积极沟通并备足了全部现金。不得不说的是案件审理中,采取保全措施时,并未要求农民工提供相应额度的财产担保……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法院对涉民生案件的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关注、对群体性纠纷的有效处置、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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