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岁的女人,本该立业成家、相夫教子,可是本故事的女主角G却吸毒贩毒,不仅自己走上犯罪道路,将自己的父亲也“拉”进了监狱。
G因染上毒品而离婚后,经常到父母家吃住。年近六旬老俩口在某市经营一家保健品商店,本是平淡安稳的生活被亲生女儿搅的稀烂。G不堪购买毒品的重负,便开始以贩养吸,她常常将毒品放在父母亲的小店,父亲不仅默许,还按照女儿G的“指示”帮忙分装、付货、代收毒资。
日前,龙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G(女)等13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G于2015年3月至4月间,先后九次贩卖给L冰毒共计约135克,G被抓获时,随身收缴白色晶体9.93克,淡黄色晶体3.14克,淡黄色粉末0.2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粉红色片剂4.67克,检出甲基苯植物干枯枝叶2.25克,检出伪麻黄碱、甲胺苯丙、咖啡因;这期间,G父将共计约40克冰毒交付给取毒者,公安机关从其保健品商店搜出甲某苯丙胺11.7克。法院认为,被告人G违反国家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运输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G父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G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判决被告人G父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