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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涉诉信访重心下移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12-05-06 20:24:46


  当前,涉诉信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做好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四个必须”,制定“五项制度”,并在全国法院开展“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巡讲活动。广东法院“构建两个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在推进涉诉信访重心下移源头治理上见实效”的经验在全国推广。

  一、着力在打造两个平台上下工夫,形成基层信访齐抓共管新格局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牵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打造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动构建诉前联调工作室,连续三年派出专项督导组,督导推进化解基层信访难题,三年里一年抓一个重点,有序推进:2009年重点抓镇街中心建设,2010年推进上下延伸、重点抓县级中心和村居工作站建设,2011年重点抓诉前联调工作室建设,三年三步有效整合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司法等多部门力量,打造起了基层法院入驻综治中心、主导诉前联调两个矛盾调处的新平台,形成了基层信访齐抓共管、互联互动的新格局。

  一是创新信访理念思路,领导组织保障推出新举措。工作思路上,广东高院党组在“三项硬要求”(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硬道理”,增强司法能力是队伍建设的“硬任务”,让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满意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硬标准”)基础上,通过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指标设置,引导全省法院和广大法官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并多次向省委建言献策,积极推动了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各政法成员单位参与,按照“改革创新、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梯次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诉前联调工作室建设。

  二是创新信访工作体制,基层基础建设呈现新格局。针对基层信访工作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等问题,广东高院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牵头下,积极参与整合资源,镇街中心实行综治、信访、司法集中办公,法庭进驻办公;县级中心以信访为基础,法院派驻人员协调联动;诉前联调工作室以法院为主导,根据个案需要联动检察、公安、司法、国土、劳动、卫生等部门,或工商联、保险等行业协会及工会、妇联等社团组织,进行联合调处。这种新平台、新机制既不增加编制机构、又保持原有职能部门的属性,大大提高了整合力度和协调效率,较好地解决了基层信访工作“事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创新信访运行机制,凝聚多方资源形成新合力。为建立一套确保信访平台有效磨合、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广东高院派出督导组指导两个平台统一实行“四个一信访机制”,即“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处到底、一个机制监督落实”;并以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为突破口,设计出“调解扇形流程图”,实行“五步调解法”;启用“六本台账”,对每一起群众诉求和每一项工作实行流程化运作、全过程跟踪。同时,法院以主导诉前联调工作室为平台,不断完善专业化、行业化调解组织和联调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力量和手段,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有效对接,力争诉前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

  二、着力在推进重心下移上下工夫,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广东高院通过两个平台与省其他政法部门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把有关职能部门资源力量统筹起来,创新矛盾化解机制,解决了许多过去单靠法院解决不了的信访难题,两个平台以化解矛盾为目标,落实多方参与,有效联动,切实做到了重心下移抓信访,深入基层解矛盾。

  一是从畅通信访渠道上重心下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分设县、镇、村三级,以县区中心为龙头、镇街中心为支撑、村居工作站为基础,法官重心下移入驻到中心化解矛盾,高院领导重心下移轮流定期到中心接访,若在中心调解下仍未解决好的信访矛盾纠纷起诉至法院,立案窗口再次引导其到法院立案大厅的诉前联调工作室调解,由调解法官主导、联合涉案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联动调解,或者由巡回法庭到当事人现场调处,真正实现信访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村村有法官、院院有联调,每个综治信访中心有法官、每个基层法院有联调。两个平台都建立起涉诉涉访矛盾调处流程图,坚持流程化运作机制免费调处来访矛盾纠纷,确保群众每一起纠纷和每一项诉求低成本、高效率、不反悔地解决。

  二是从排查信访矛盾上重心下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能的其中一项就是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积案排查,法院建立县区法院(镇街法庭、村居巡回点)与县、镇、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矛盾排查应急联动,定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县区法院向县区中心、镇街法庭向镇街中心、巡回点向村居工作站派驻法官,重心下移,进村到户主动下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实行法官“带案回访”,采取案件信访评估预防,排查出的基层矛盾隐患,及时通报给属地挂点法官,联动两个平台将矛盾化解。

  三是从信访联动化解上重心下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诉前联调工作室两个平台实行无缝对接化解信访矛盾,当事人向县区法院提起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诉讼时,法院立案窗口先行审查甄别。除法律规定不能调解或不宜调解的以外,对未经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的,主动引导当事人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动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联调工作机制解决纠纷。

  三、着力在强化源头治理上下工夫,提升涉诉信访标本兼治新水平

  广东法院通过入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主导诉前联调工作室两个平台,抓住源头控防这个关键,狠抓案件质量,突出司法公正这个重点,多管齐下,大大提升了涉诉信访标本兼治的水平。

  一是严抓案件质效,做到案结事了。立案前,通过诉前联调机制注重源头化解把好立案关,联调不成功再立案;立案时考虑审执,打好审执基础;审理中严格信访风险评估,对可不判决结案的做好诉调对接,对判决结案的辨法析理严格审签,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当事人服判息诉;进行主动执行改革,促案件自觉履行或依法强制执行,提高执结率,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规范来访接待,力求便民息怨。广东高院下发《关于加强判后答疑工作若干意见》、《判后答疑工作细则》等信访接待规范性文件,把来访当事人安排在指定地点接待,方便当事人来访,从源头避免正常的诉讼变上访、初访变重访、个访变群访。

  三是强化信访督导,完善监督机制。为规范两个平台衔接机制、运行机制、信访台账和调解卷宗,广东高院先后下发《关于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诉前联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5个文件,完善了信访督导监督机制,并派出专项督导组督查。调整审监庭、审管办、司法监督巡查组工作重心,重点加强信访台账管理。审委会加强审限动态管理,定期监督通报,促进审判质量提高。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审判。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利用立案大厅公示牌、法院内网、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公开审判相关规定,及时通报案件审理、执行进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消除误解,加深了解,增进理解,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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