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永恒任龙沙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发布时间:2019-03-27 14:27:22
井永恒同志作供职报告
王仁主任为井永恒同志颁发任命书
进行任职宣誓
3月27日上午,龙沙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井永恒同志任龙沙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由其代理龙沙区人民法院院长。
龙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仁向井永恒颁发了任命书,井永恒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进行了任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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