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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复五

  发布时间:2019-04-12 09:10:44


    为了贯彻落实“打官司不求人”,民一庭针对当事人重点关心的诉讼问题开展了法官回复活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问题,每个法官都做出了详实的回答,让我们看看今天当事人提问是什么吧。

    当事人:法官你好,我之前雇佣了一个美国外教在我的英语学校任职,但是他没有完成教学任务就离职了,多出来的工资没有返给我,我想起诉他,那要是打官司他要是说按照美国法律怎么办啊?

    法官:这位当事人你不用担心,根据民事诉讼法,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无论是中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还是外国自然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均必须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所以关于这个问题你大可不必担心。

    当事人:啊,原来如此,谢谢你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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