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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发布时间:2019-04-12 09:11:52


    独立适用时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同时执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 10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主刑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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