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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沙区法院代院长井永恒主审一起“零口供”电信诈骗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16 17:14:16








    为更好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龙沙区法院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办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促进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4月16日,龙沙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井永恒担任审判长并作为主审人,与刑庭两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尹某电信网络诈骗一案。被告人尹某与同案采取自称是被害人儿子,被他人绑架需要赎金,通过短信或电话联系被害人的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此案受害人众多,且多数为老年人,他们有的拿出全部家当“赎”被绑架的儿子,案件性质十分恶劣,在同案三人已被依法做出有罪判决情况下,尹某仍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始终否认,案情错综复杂。

    电信诈骗是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类型之一,审判长井永恒经过认真阅卷,在充分做好开庭预案的基础上,上午8时,法槌在审判庭准时敲响,案件进行全程直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有序进行。庭审过程中重点突出,高效有序,严谨规范。短暂休庭期间,合议庭成员针对庭审争议焦点问题进行评议,综合案件事实、证据,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评议后,审判长井永恒对被告人尹某进行了当庭宣判。

    法官寄语:电信诈骗是诈骗犯罪的一种特殊类型,与普通诈骗相比有三个特征:一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进行诈骗;二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拨打电话;三是以短信、电话等非接触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交付钱款。受害人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社会影响恶劣,正是电信诈骗的上述三个特征,才导致电信诈骗的社会危害性增大。电信诈骗之所以高发,一方面在于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另一方面在于受害人缺乏防范意识,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被告人抓住老年人心理防线低、防骗意识薄弱、更容易上当受骗的特点,专门针对老年人行骗。在生活中,老年人更应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警惕,接听陌生电话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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