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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及人行道归谁所有?

  发布时间:2019-04-28 14:09:45


    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绿地及人行道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个人不能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占用业主共有空间。业主擅自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空间的,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主体,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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