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破产案件受理之前,已经被人民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应否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04-28 14:17:40
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完电汇手续,将电汇凭证回单加盖转讫章交给执行法院后,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第20条规定,应视为该款权属已经转移,已不是被执行人的款项,不应列入破产财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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